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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《浙江省数字政府系统建设方案》

时间: 2021-03-23访问: 2236

2021年2月18日,浙江省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,发布《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》,全面启动浙江数字化改革。方案指出,未来五年内,浙江将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,运用数字化技术、数字化思维、数字化认知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、组织架构、方式流程、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,推动各地各部门流程再造、数字赋能、高效协同、整体智治,整体推动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。

浙江省数字政府系统建设方案

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


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、系统性、重塑性变革,打造整体智治、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综合应用,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,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,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,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,建设“一网通办”“一网通管”的“掌上办事之省”“掌上办公之省”“掌上治理之省”,加快建设“整体智治、唯实惟先”的现代政府。
——到2021年8月底前,数字政府综合应用上线运行;2021年底前,依托数字政府综合应用,高质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。85%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“一网通办”,“浙里办”日活跃用户数超过240万。行政执法“一网通管”全面推进,掌上执法率达到90%以上,事中事后监管闭环初步建成。政务服务、经济调节、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治理、应急管理等领域整体智治能力取得重要突破。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体系、理论体系、制度规范体系初步建立,“掌上办事之省”“掌上办公之省”“掌上治理之省”基本建成。
——到2022年底前,以年度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实现跨业务、跨层级、跨部门高效协同,数字政府综合应用更加成熟定型,形成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。“浙里办”日活跃用户数超过300万,全面实现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。权责明确、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、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成,掌上执法率达到95%以上。政府履职各领域数字化改革取得重大成果,走在全国前列。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体系、理论体系、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善,“掌上办事之省”“掌上办公之省”“掌上治理之省”全面建成。
——到2025年底前,数字政府建设形成比较成熟完备的实践体系、理论体系、制度规范体系,基本建成“整体智治、唯实惟先”的现代政府,数字政府有力撬动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建设,有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,成为我省“重要窗口”的重大标志性成果。
主要任务



按照“整体智治、高效协同”理念,以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、“十四五”重大任务、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为核心,立足“场景化”“一件事”协同应用需求,聚焦疫情防控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区域协调发展、生态文明、安全生产等12个方面重大任务,强化经济调节、市场监管、社会治理、公共服务、生态环保等五大职能,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,健全高效协同、综合集成、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,建立全领域、全业务、全流程的规范化、模块化、数字化事件执行链,实现政府履职在“制度”“治理”“智慧”方面整体跃升。
(一)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
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,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,通过对各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迭代升级,建立重大任务运用数据科学决策、精准执行、风险预警、执法监管、服务保障、督查督察、绩效评估、成果运用的体制机制,建设重大任务、重点领域跨部门跨系统,全业务协同应用的功能模块(“一指办理”),建立数字化决策、执行、预警、监管、服务、督查、评价、反馈的闭环管理执行链,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,实现政府履职整体智治、高效协同。(牵头单位:省政府办公厅;协同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应急管理厅等)
(二)推进重大任务应用
1.打造常态化疫情防控应用。围绕重大疫情防控“四个确保一个力争”工作总目标,集成“健康码”“浙冷链”、药品销售监测、发热门诊监测等系统,建设多点触发预警模型、流调溯源、重点人员管控、冷链物防、疫苗追溯(浙苗链)、核酸筛查、应急指挥、医疗救治、资源调度、精密智控绩效评价等核心模块,运用重点人员、发热门诊运行、冷链监测溯源等大数据分析,构建主动发现、快速响应、有效处置、科学评价、结果运用等跨部门、跨业务、跨地区的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执行链,推动“源头查控+硬核隔离+精密智控”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持续改革完善。(牵头单位:省疫情防控办、省卫生健康委;协同单位: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大数据局、省药监局、省政府督查室、杭州海关、宁波海关等)
2.打造科技创新应用。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总体目标,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,突破产业发展瓶颈,解决“卡脖子”问题。运用分析研判、创新指引、要素分配、成效评价等人工智能技术,集成科技大脑的项目、载体、企业、人才等子系统,强化创新主体地位,布局平台载体,建设创新主体培育、高能级平台建设、核心技术攻关、科研成果转化等模块,加强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,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为赋能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。(牵头单位:省科技厅;协同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审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浙江省税务局等)
3.打造产业发展应用。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,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、高端化、集群化、融合化,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、产业集群培育升级、高端服务业发展、两业融合等重点领域,集成规划管理、经济运行监测、投资项目管理、省域空间治理、平台经济风险防控、产业链数据中心、数字经济、“亩均论英雄”等系统,综合运用统计、电力、税收、贸易等数据和产业政策,着重建设产业规划布局、运行监测、行业预警、要素保障等应用场景,形成“科学决策、高效执行、精准服务、综合评价”的工作闭环,依托数字化手段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,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整体竞争力。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;协同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科技厅、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浙江省税务局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省统计局、省电力公司等)
4.打造双循环应用。围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,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,聚焦塑造产业竞争优势、消费扩容提质、扩大有效投资、构筑开放新优势、赋能市场主体、增强循环畅通等重点领域,集成“一带一路”数字化管理和服务、数字生活新服务、外贸“订单+清单”、金融综合服务、物流管理等数据和系统,挖掘宏观、中观、微观以及高频数据,着重建设“一支点四枢纽”应用场景,形成“任务分解、执行、监测、预警、评价、反馈”工作闭环,深入挖掘国内市场潜力,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。(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;协同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浙江省税务局、省贸促会、浙江银保监局、浙江证监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杭州海关、宁波海关等)
5.打造营商环境市场活力应用。对标国际一流水平,深入推进“证照分离”、告知承诺制、高频事项“智能秒办”等涉企改革,持续深化“浙里办”“浙政钉”涉企服务智能化应用,优化惠企政策供给,集成浙里亲清政策专区、省企业综合服务、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(企业开办和注销、办理建筑许可、获得水电气和网络、获得信贷、纳税、电子发票<票据>、跨境贸易、执行合同、办理破产、不动产登记等)、创新资源服务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公共资源交易、互联网+监管、要素资源配置、政府采购等系统应用,运用群众企业咨询投诉举报、互联网舆情、公共数据、问卷调查等大数据分析,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。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;协同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司法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建设厅、省商务厅、浙江省税务局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大数据局、省法院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)
6.打造新型城镇化应用。集成浙江省城镇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,建设任务触发、决策、调查研究、服务指导、总结评估、案例推广等核心模块,运用公共数据、问卷调查等大数据分析,构建科学决策、高效执行、精准服务、综合评价的执行链,实现更高质量、更广覆盖的人口市民化,形成更加协调、更有效率的城镇化格局,建成更加宜居、更加安全的现代城市,踏上更为和谐、更趋共享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。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;协同单位:新型城镇化专班成员单位)
7.打造乡村振兴应用。围绕农业高质高效、农村宜业宜居、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,集成和提升“肥药两制”、渔船精密智控、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、低收入农户帮扶、数字农合联等业务系统,建设肥药定额标准测算、肥药“进—销—用—回”闭环管理、渔船风险识别、渔船应急救助、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、农村财务管理、低收入农户帮扶一张图、农户走访信息核对和监察、为农服务资源协同等核心模块,运用农资产品经营主体、渔船状态、集体经济、低收入农户、农合联服务需要与供给等大数据分析,构建任务触发、规划部署、目标达成、绩效评估和督查反馈的执行链,以数字赋能乡村振兴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(牵头单位:省农业农村厅;协同单位: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人力社保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建设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医保局、省统计局、省大数据局、省供销社、省气象局等)
8.打造区域协调发展应用。围绕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及我省“四大建设”、海洋强省、山区跨越式发展等重点领域,建设和集成长三角一体化、长江经济带、大湾区、大通道、大都市区、大花园、海洋强省、山海协作等系统,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平台、重大项目、重大改革、重大政策,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执行链,协同推进国家战略和省重大战略更高质量发展,全方位联动实施。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;协同单位: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省推进“四大建设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省海洋强省建设专班成员单位、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)
9.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应用。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集成地表水水质预测预警、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、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、河湖库保护、农地土壤改良服务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系统,完善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、污染源数字化档案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、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、碳排放监测应用服务等模块,运用环境质量、污染源自动监控、排污许可、河湖库保护、农地土壤改良等大数据分析,构建地上地下、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数字治理体系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,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智能化水平,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。(牵头单位:省生态环境厅;协同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建设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供销社等)
10.打造民生保障应用。以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民生保障年度重大任务为依据,围绕就业、养老、医疗、教育、体育等领域,集成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、医保、之江汇教育广场、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等应用,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,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。(集成数字社会系统相关应用)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;协同单位: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省体育局、省气象局等)
11.打造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应用。深入推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,聚焦交通运输、涉海涉渔、消防、危化品、建设施工、工矿、旅游、城市运行等八个重点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目标,集成行政审批、行政执法、危化品物流管控、渔船监管、消防安全风险评估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、非煤矿山监测预警、水旱灾害监测预警、小流域山洪预警、建筑工地管理、特种设备管理、应急物资保障、基层安全生产风险处置等系统,建设安全生产风险识别、风险研判、风险防控、指挥救援、绩效评估等核心模块,运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、事故知识图谱、管控力指数等大数据分析,实现风险精准识别、高效处置、有效防范,提升应急管理精密智控水平。(其他社会治理领域集成数字法治系统相关应用)(牵头单位:省应急管理厅;协同单位: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)
12.打造政府效能管理应用。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总目标,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质量、效率和公信力,集成互联网+督查、巡视巡察、廉政建设、预算管理、审计监督、政务公开、“浙里访”、绩效管理、建议提案办理、政务信息采编等子系统,建设民意收集一个码、问题线索一个库、指标管理一本账、重点工作一张图、业务协同一件事、全员督查一张网、政府绩效一张表等核心应用模块,运用天地图、在线调查、数据挖掘、图像视频分析、机器学习等数字化技术,构建目标体系量化、工作体系具化、政策体系细化、评价体系实化的政府治理闭环执行链条。(牵头单位:省政府办公厅;协同单位:省人大办公厅、省政协办公厅、省委改革办、省委网信办、省信访局,省政府各部门)

总体框架



按照“四横四纵”架构,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,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,集成现有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成果,聚焦疫情防控等12个方面重大任务形成一批多场景多业务协同的应用,推动各领域数字化系统提质增效。数字政府综合应用架构图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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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措施

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成立深化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工作专班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细化目标任务,形成指标体系,明确责任分工,挂图作战、对账销号。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推进机制,组建钉钉群,形成例会制度,及时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(二)加强安全保障
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,牢固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,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实施。健全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、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,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、监测预警能力、应急处置能力、协同治理能力,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,确保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。
(三)强化督查考核
建立专项督查机制,定期组织工作督查。应用“观星台”,总结推广典型示范项目,依托“晾晒台”,定期公布各项目建设进展,通报晾晒进度缓慢项目。将各单位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年度数字化转型工作绩效考核,确保整体建设实效。
(四)严格项目管理
按照过“紧日子”的要求,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及系统资源,加强项目统筹,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的数字资源共建共享体系,提升重大项目的系统性集成性。积极探索“一地创新、全域共享共用”的复制推广模式,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。探索建立部门间协同、省市县联动的立项评审机制,建立项目验收、预算绩效评价、专项审计、基层用户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,健全完善项目合规性评审机制,确保项目发挥实战效果。
来源: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